在任何情况下,博客中的奥运会内容必须符合奥林匹克精神以及《奥林匹克宪章》的基本原则,维护个人尊严,措辞得体。
3.禁止播放有关奥运会的音频和视频
通过媒体(包括互联网)传播奥运会的动态影像是国际奥委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不管来自什么信息源,博客中不得出现任何奥运会活动(包括比赛场面、开、闭幕式和颁奖典礼)的音频、视频或连续拍摄的定格照片;也不允许出现在任何须持注册卡或门票出入的奥运场馆和区域(如:比赛和训练场地、运动员村、主新闻中心等)内所举行活动的音频和视频直播和转播。
4.图片
奥运会注册人员的博客在其涉及奥运会的内容中不得带有在任何须持注册卡或门票出入的奥运场馆区域内拍摄的静态照片。但博客作者可以使用在这些场馆区域内拍摄的他们自己的照片,前提是照片中不能含有比赛、开、闭幕式或者颁奖仪式的场面。另外,如果照片中有其他人出现,博客作者须事先征得其同意。
5.奥林匹克标志
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一词以及其它与奥林匹克相关的字眼,包括“奥运会”、“奥运代表团”以及奥运会标志设计等,只能用于奥运会的宣传目的。在任何情况下,这些奥林匹克标志都不得与任何第三方或者第三方的产品及服务有任何形式的联系,或让人们产生对该第三方或其产品及服务与国际奥委会、北京奥组委、2008年奥运会以及任何国家/地区奥委会或奥林匹克运动之间关系的联想。
|